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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不及时、不准确,*ST众泰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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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众泰(000980.SZ)、金浙勇、杨海峰、张志、方茂军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ST众泰存以下问题

(一)2020年1月20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亿元至90亿元。6月18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修正为亏损108亿元至115亿元。6月23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实际业绩为亏损111.90亿元,与2020年1月业绩预告中披露金额差异较大,公司未及时对2019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二)公司在编制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过程中,因出现会计差错,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虚增,信息披露不准确。

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ST众泰董事长兼总裁金浙勇、董事会秘书杨海峰、财务总监张志、时任财务总监方茂军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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