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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安控科技还被质疑是否存在利润调节?关注函至今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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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智慧财经网获悉,安控科技(300370.SZ)收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一)持续经营能力

因公司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低于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被抵押、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年审会计师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977.71万元,同比下降70.29%;短期借款余额为79,907.24万元,其中,对渤海银行天津华苑分行已逾期未偿还借款1,788.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5,643.38万元,同比上升72.62%;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0,562.88万元,同比增长47.67%。(1)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投融资、信贷资质等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大幅上升的原因。(2)要求补充说明其他应付款中未支付的往来款具体内容、相关业务背景。(3)要求按月份列示2020年公司需偿付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借款本息金额,并结合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筹融资方案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2019年被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及两笔借款合同金额合计2,394.29万元,与年报披露数据不一致,要求说明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2.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金额合计86,285.03万元,涉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多个科目,主要是用于借款抵押或担保。要求说明资产受限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借款或担保的偿还、履约情况,是否存在诉讼纠纷。

3.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228.53万元。截至2020年6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诉46单案件,其中作为被起诉方涉及33单案件,涉案金额为53,545.08万元;3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冻结1,680.99万元,执行冻结金额13,046.56万元。(1)要求结合涉诉案件进展情况,说明每一单涉诉案件的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依据及合理性、充分性,并结合公司对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发生及后续判决的知悉时间和首次披露时间,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2)要求结合公司诉讼/仲裁进展、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抵押,以及部分借款逾期偿还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为消除该事项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3)要求报备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相关合同、起诉状、裁定书、调解书和借款资金流水(如适用)。

4.要求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并说明为消除该项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及其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重大财务报表项目

因审计范围受限,年审会计师对衍生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商誉等多个财务报表项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4,069.47万元,为应收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业绩补偿款估计金额。要求说明相关业绩补偿款估计金额的计算过程,业绩补偿款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经业绩补偿方确认,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规性。

2.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88,077.19万元和14,365.30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456.75万元。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拟与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保理)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15,253.02万元;2019年7月17日,公司披露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向亚洲保理转让,总额不超过4亿元;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拟终止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1)要求说明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客户是否为关联方。(2)要求结合形成原因、相关客户资信、是否为关联方及催收工作情况等,逐笔说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3)要求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4)要求结合信用政策、账款催收等说明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情况、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要求说明公司终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原因,对公司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3.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8,052.12万元。要求说明预付账款的形成时间及具体交易事项,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截至目前的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要求报备前十名预付账款涉及的合同和资金流水。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47,335.39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499.01万元。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为16,046.49万元。(1)要求补充说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构成,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完工进度是否符合预期,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截至目前的结转情况。(2)要求说明本期计提跌价准备存货的主要类别、数量、库龄和成新率,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本期计提是否充分。

5.本报告期,公司对收购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三达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景雄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科聪自动化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均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江苏景雄商誉账面原值本期减少538.75万元。(1)要求补充说明江苏景雄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账面原值本期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要求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业绩,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假设及其合理性、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说明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587.52万元,同比下降8.40%。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667.29万元、-4,804.14万元。(1)要求结合市场环境、销售数量、单价和成本费用变动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要求说明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应收账款回款及期后销售退回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报备相关销售合同。(3)要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竞争力等,说明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7.要求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利润调节情形,并说明为消除该项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及其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适当性

公司认定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自2019年11月1日起不再将东望智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自2019年11月1日起不再将东望智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适当。

1.要求说明东望智能自收购完成至今,公司在管理团队、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方面采取的整合措施以及具体整合效果。公司对东望智能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显示,东望智能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董事会,决议“罢免顾笑也总经理职务,任命张学忠为总经理,任命叶玲玲为财务负责人,成立了新的管理团队”,“新的管理团队多次口头和书面通知顾笑也、蒋晨雯、李玉玲移交东望智能资料,但顾笑也、蒋晨雯、李玉玲拒不移交”,顾笑也于2019年12月31日以广翰投资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求撤销东望智能上述董事会决议。(1)要求结合公司参与东望智能管理的实际情况说明公司认定对东望智能丧失控制,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时点及其合理性、认定依据及其充分性。(2)要求说明前期未披露东望智能存在失控风险和接管工作受阻的原因,公司2019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预测数据是否包含东望智能财务数据,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3)要求张学忠、叶玲玲及新的管理团队说明其在东望智能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东望智能日常经营管理、在应对东望智能失控和公司接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是否勤勉尽职,是否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东望智能的重大事项。(4)五名非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投赞成票。要求说明上述五人是否在东望智能任职,是否需回避表决。(5)要求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说明认定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是否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该事项是否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一季报;5月29日,公司披露更正后的2020年一季报,将东望智能调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要求说明公司前期披露的2020年一季报未将东望智能调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原因,公司获取东望智能相关财务数据的途径,与“公司财务部于2019年11月起,通过邮件多次向东望智能原财务经理李玉玲发送了公司2019年预审及年审的时间安排、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安排,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但均未收到回复,也未收到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存在矛盾,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2)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及东望智能未向我们提供东望智能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与报表项目相关的业务资料”。要求说明公司获取的东望智能2019年1-10月相关财务数据情况,是否已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年审会计师,如否,要求说明原因。(3)要求说明公司披露更新后的2020年一季报,是否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如是,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否,是否属于重新披露,是否需要重新履行定期报告审议程序并报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

4.本报告期,公司将对东望智能的投资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成本法计量,金额为9,654.10万元。要求补充说明将东望智能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量依据及其合理性。

(四)关于审计意见

1.要求年审会计师就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逐项说明审计范围受限的具体情况及受限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要求年审会计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说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如存在,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未导致发表否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无法判断对报告期内安控科技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以否定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因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有重要影响,年审会计师无法对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是否合规发表意见。

1.公司杭州智慧产业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1,001.69万元,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杭州智慧产业园2019年期末余额为30,119.08万元。(1)要求说明杭州智慧产业园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明细,仍需完成的工作、预计完成的时间、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数据与在建工程科目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要求说明募投项目资金投向与原定计划是否相符,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6.5.3条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19年,RTU产品产业化募投项目实现经济效益1,603.15万元,与承诺效益5,010万元存在较大差异。要求说明上述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3.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无法对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具体情况及受限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因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所载资料相关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否合规发表意见。

1.《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存在多笔往来款。要求逐笔说明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合同约定还款时间、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者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

2.要求会计师说明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汇总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有重要影响的具体情况,审计受限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四、关于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无法保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要求董事说明基本情况。

五、其他经营事项

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358.55万元,主要是预付房屋购置款、其他长期资产购置款等。要求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款项的交易背景及必要性,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付款,目前相关款项的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要求报备前十名预付款项的相关合同、资金流水。

2.报告期末,公司商业承兑票据余额为10,714.67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63.9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517.11万元,因出票人未履约转入应收账款核算的金额为190万元。(1)要求说明商业承兑票据的开票人、开票时间、承兑日、截止目前的兑付情况,并结合承兑人的支付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收回相关款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存在无真实商业背景的应收票据。(2)要求说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开票人是否为关联方。(3)要求补充说明转入应收账款核算的票据开票人,是否为关联方、业务背景、账龄及逾期原因,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3.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31,347.4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本期减少2,618.67万元,累计折旧本期减少2,336.24万元。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70.69万元。(1)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生产状况说明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要求说明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3)要求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及合理性,后续办理安排。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509.37万元,主要为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备用金借款等,坏账准备余额为1,142.56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232.89万元。(1)要求说明应收股权转让款的具体内容、预计收回时间、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如否,要求说明相关追偿措施。(2)要求说明应收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备用金借款、抵押贷款保证金、待收退回采购款、押金和往来款的具体内容、目前的回收情况。(3)要求说明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本次收回或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润调节情形。(4)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5.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28,489.6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185.74万元,主要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应收财务资助款。(1)要求结合产品或服务类型、业务模式、发生时间、客户资信和期后回款等情况,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合理,客户是否为公司关联方。(2)要求结合应收财务资助款的发生时间、原因、资助对象具体情况、资信状态和期后回款等,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6.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1,199.53万元,主要为长期应收款。要求补充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形成背景、发生时间、交易方具体情况、约定还款日期,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7.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5,853.39万元,为持有的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要求结合上述三家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8.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7,181.38万元、8,670.08万元和6,124.51万元,资本化金额分别为854.25万元、1,991.35万元和712.69万元。要求说明近三年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项目明细、项目用途、拟投入和实际投入金额、截至目前的研发进度、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合理性。

9.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业绩补偿收益5,244.52万元。要求补充说明相关款项的业务内容,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规性。

10.报告期末,无形资产-高尔夫球会籍账面价值为412.79万元,未计提摊销或减值。要求说明高尔夫球会籍具体情况,确认为公司资产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未计提摊销或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11.实际控制人俞凌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要求俞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补充披露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2.要求披露截至目前俞凌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权利受限的情况,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化解平仓风险的措施,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报备俞凌各笔股权质押合同起始日及到期日、融资金额、具体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和其他债务情况。

13.公司对深交所2020年4月13日发出的关注函相关问题尚未完全回复,要求公司尽快回复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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