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ST飞马:公司预付款项基于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及结算模式形成
返回

*ST飞马:公司预付款项基于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及结算模式形成

浏览次数:1093 分类:财经

5月23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飞马(0022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ST飞马表示,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为上下游客商提供综合供应链服务,本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都是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贸易执行业务的供应商。公司的贸易执行业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公司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之后,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背靠背”式合同,即以相同的标的分别与供应商、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然后通过物流、营运网络将货物配送至下游客户,或交易各方约定在指定公共监管仓进行仓单交割的供应链服务;公司在贸易执行服务中充当了“贸易执行者”的角色。

公司每年与上游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供应链服务协议》(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为其提供供应链服务。公司在锁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需求后,分别与供应商、下游客户各签订一份《购销执行合同》,前述两份《购销执行合同》在货物种类、数量上基本一致,仅单价、交货时间会存在一定差异。在该过程中,公司需提前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用于组织货物的采购,供应商采购货物后交由公司,由公司将该批货物销售给下游客户。

由于资源能源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特性,公司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货款以供其确定采购货源、确定定价条款、落实销售渠道等,整个购销过程需要40-60天时间完成,因此公司一般需要向供应商提供2-3个月(60-90天)计划采购量对应的预付款项。

2017年度、2018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10.49亿元、317.81亿元,期间每月平均业务量约为40亿元。公司支付货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授信和公司自有资金,公司2017年度的授信规模为95.25亿元,实际使用敞口金额63亿元,2018年上半年银行授信规模为105.75亿元,实际使用敞口金额67亿元,均用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购销结算。

公司预付货款一般为远期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信用证,从票据开立日到票据到期日的票据期间通常为3个月(90天)或6个月(180天)不等的期限。供应商在收到远期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后,一般在60天内完成供货。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出售给下游客户,下游客户一般支付现汇提货。在上述购销结算模式下,公司收取下游客户货款的现金收入与兑付票据的现金支出形成2-3月的时间差,亦可为公司带来配套的供应链服务收益。

自2018年5月起,由于整体宏观经济下行,大宗商品需求放缓,行业结算周期延长;同时,受“去杠杆”等的政策影响,大宗商品行业的诸多企业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延迟付款供货等情况。由于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各单位存在较强的业务关联度,供应商在上述市场环境下也遇到了其自身供应商延期交货或者其下游客户回款逾期、拖欠货款的情况。大宗商品流通领域业务环节的传导机制,造成了上述供应商对公司的交货周期延长。但因公司业务的延续性以及基于公司与上述供应商长期以来的良好合作关系,2018年5月至9月期间,公司依照商业惯例继续向上述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但上述供应商未能按照原计划予以供货。造成公司目前预付款项余额较以前年度有较大的增长。

经自查,公司的预付款项是基于上述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及结算模式形成的,与公司业务开展的规模及供应链业务特性相匹配,符合商业惯例,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

通过查询上述供应商的工商资料、访谈以及获取相关声明等,上述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预付款项是基于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及结算模式形成的,具有商业实质;公司的预付款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规模及供应链业务特性形成的,具有合理性;上述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