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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子公司曾受环保处罚,澳华集团冲A能否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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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华集团)创业板IPO已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深交所

澳华集团是以水产饲料为核心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围绕多种虾蟹类、海水鱼类、淡水特种水产类及普通淡水鱼类等水产动物人工养殖过程中需要的产品及服务展开,主要产品包括水产饲料、禽畜饲料及动保产品。

2017~2019年,澳华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28.66亿元、38.17亿元、35.69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亿元、1.00亿元、6188.21万元。

图片来源:澳华集团招股书

据披露数据,澳华集团此次创业板IPO符合并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的优势竞争产品是以普通淡水鱼类、海水鱼类、特种水产类为饲养对象的膨化料产品和虾蟹料产品。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12%、2.74%、2.86%,逐年平稳上升。

图片来源:澳华集团招股书

智慧财经网了解到,澳华集团系澳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9日,澳华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深圳市澳华农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澳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王平川、辜垂鹏、澳华咨询、孙娜、王汉华、周海勋等18名原澳华有限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澳华集团于2018年收购了邦基(南京)农牧有限公司、邦基(唐山)饲料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邦基(唐山)饲料有限公司、邦基(南京)农牧有限公司是邦吉公司在中国全资拥有的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由于经营亏损及自身业务调整需要,邦吉公司欲出售其在中国的饲料业务。而报告期内,澳华集团发展较为迅速,为进一步扩大饲料业务规模,完善华东地区的营销网络建设,同时看好邦吉公司饲料生产线完整、经营管理规范等优势,于是在2018年3月出资收购了邦基(唐山)饲料有限公司、邦基(南京)农牧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澳华集团共有3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家孙公司以及2家参股公司。

据招股书披露,王平川直接持有澳华集团37.19%的股权,通过澳华咨询间接持有4.15%的股权,合计持有澳华集团41.34%的股权;辜垂鹏直接持有澳华集团34.36%的股权,两人为澳华集团的控股股东。

澳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平川、辜垂鹏。两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澳华集团股份总数的75.70%。

图片来源:澳华集团招股书

据悉,王平川及辜垂鹏在澳华集团长期经营过程中所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均表决一致,对澳华集团的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有重大影响。同时,两人于2017年6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公司施加共同控制,对公司决策采取一致行动。因此,王平川、辜垂鹏为澳华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平川和辜垂鹏,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1.55%股权。本次发行不超过696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1000万股,两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59.41%,但仍处于控股地位。

虽然澳华集团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切实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招股书显示,澳华集团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40亿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696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经公司2020年6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募集资金8.52亿元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汉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共青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洛阳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图片来源:澳华集团招股书

澳华集团坦言,此次创业板IPO仍面临以下风险:

1、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澳华集团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收入主要来自于经销商。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的经销商家数分别为4403家、4984家和5004家,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14%、90.82%和91.59%。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销售网络的扩张,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经销商持续有效的管理,可能导致公司的渠道建设和品牌形象受到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澳华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84.42万元、1.11亿元和1.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2.91%、3.91%,应收账款逐年增加。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大多集中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良好,但不排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应收账款逐渐增长引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甚至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3、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销售饲料规模较大、未来合作前景较好的客户提供金融机构借款担保服务,公司参照银行对于正常类贷款计提1.5%的贷款减值准备的标准计提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澳华集团为下游客户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余额分别为2634.93万元、5571.94万元和8740.13万元,实际代偿借款金额分别为46.00万元、20.24万元和119.92万元,金额较小。未来,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原因出现部分客户延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偿还贷款等情况时,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4、环保风险

澳华集团内部建立了严格的环保控制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环境污染物投入了相应的废物处理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但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子公司因未能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了环保处罚,相关子公司已经及时采取了全面、合格的整改措施,以持续满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未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政府可能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尽管公司已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完善相应制度并加强员工培训,但若由于人员操作等问题发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超标等情形,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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