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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日海智能收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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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日海智能(002313.SZ)收关注函。

据悉,2020年7月28日,日海智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达泰”)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49,882,5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九洲”)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后,珠海九洲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增加至29.9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要求日海智能认真核实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要求日海智能结合表决权委托事项涉及股份的股份性质、限售情况、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等,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后续股权转让或其他协议安排。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要求日海智能补充披露表决权委托的原因及必要性,说明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珠海九洲是否存在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

3、表决权委托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的对价、双方权利及义务、委托期限、解除委托的条件,并说明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交易安排。

4、要求日海智能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润泰达和珠海九洲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属于“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5、要求日海智能报备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内幕知情人,并自查近三个月董监高及其近亲属、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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