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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航空拟定增募资不超6亿元,引入新股东南京、陕西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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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晨曦航空(300581.SZ)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214,77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南京润科、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晨曦航空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新型直升机研发及小批量试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万元用于新型直升机研发及小批量试制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晨曦航空公告称,于2020年7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聚科技”)及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航天星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星控”)出具的书面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股东汇聚科技及航天星控自愿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限售限制,

(1)控股股东汇聚科技本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拟向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晨曦航空的控股股东,基于对晨曦航空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维护晨曦航空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晨曦航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公司自愿承诺如下:

除届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引入的特定对象/战略投资者同意或者本公司为赎回本公司已经质押的1,778万股股份而实施的减持行为外,自本承诺生效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引入的特定对象/战略投资者不再持有本次认购所获的晨曦航空股份或晨曦航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30个月,以先到为准,本公司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或不会要求晨曦航空回购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亦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若晨曦航空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份时,本公司因此新增加的晨曦航空股份同样受到前述限售限制。

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的,本公司自愿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晨曦航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再实施,本承诺将不再生效外,本承诺自晨曦航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生效。

(2)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星控本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拟向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京航天星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晨曦航空的控股股东,基于对晨曦航空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维护晨曦航空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晨曦航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公司自愿承诺如下:

除届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引入的特定对象/战略投资者同意外,自本承诺生效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引入的特定对象/战略投资者不再持有本次认购所获的晨曦航空股份或晨曦航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30个月,以先到为准,本公司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或不会要求晨曦航空回购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亦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若晨曦航空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份时,本公司因此新增加的晨曦航空股份同样受到前述限售限制。

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有的晨曦航空股份的,本公司自愿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晨曦航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再实施,本承诺将不再生效外,本承诺自晨曦航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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