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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存客户集中、应收账款、存货“三高”风险,金照明能否闪耀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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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照明)创业板IPO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图片来源:深交所

金照明是一家集规划、设计、实施及运维于一体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照明统筹设计及建设、照明产品及信息平台定制与销售和照明设计。

2017年~2019年,金照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6亿元、4.70亿元、6.95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87.58万元、8100.93亿元、8645.78万元。

图片来源:金照明招股书

据悉,金照明有限成立于1999年8月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自然人李志强、陈文斌、金雪英分别以货币出资7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至2018年8月17日,金照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2018年8月1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以金照明有限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1亿元为基础折为6527.78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1.95亿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8年9月19日,金照明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26004),金照明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27.78万元。金照明原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按照其原有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比例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强直接持有金照明
42.14%股份。同时,李志强为股东欣盛达、汇聚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欣盛达、汇聚丰的出资比例分别为99.82%、42.36%。因此,李志强通过欣盛达、汇聚丰间接控制公司
45.37%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87.51%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后,李志强仍为金照明的实际控制人,若其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则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图片来源:金照明招股书

报告期内,金照明主营业务——照明统筹设计及建设业务收入分别为3.20亿元、3.84亿元和6.64亿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92.32%、81.77%、95.59%。且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实现了快速增长,复合增长率达到44.12%。

图片来源:金照明招股书

智慧财经网了解到,金照明本次创业板IPO符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金照明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38.22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募集资金5.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补充项目营运资金、智慧与健康照明研发升级项目、智慧照明产品体验中心及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图片来源:金照明招股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照明此次创业板IPO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客户集中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金照明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变化较大。2017年~201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2.52亿元、2.85亿元和5.8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65%、60.57%和84.12%。公司客户的构成情况与城市照明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化、大型化趋势相符。但若将来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公司可能存在不能持续稳定的开拓新客户而导致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周转风险

金照明主要从事城市照明业务,因行业需求导致与客户结算时,通常采用分期收款、延后收取质保金的模式,具有前期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回收周期较长等经营特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持续增加,营运资金不足已渐渐成为制约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的主要瓶颈。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不足或不能及时筹措到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将限制公司承接和实施项目的能力,进而对本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2017年末~2019年末,金照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0亿元、2.15亿元和3.9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61%、40.28%和44.03%。虽然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特点,但应收账款在公司资产结构中占比仍然较高。截至2019年末,公司82.29%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集中在2年以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上述客户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

(四)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7年末~2019年末,金照明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842.48万元、1.02亿元和2.29亿元,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4%、19.20%和25.89%。公司存货余额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为主,随着公司报告期内承接的项目不断增加,存货余额持续增加。若由于项目变更、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形导致客户不能按期办理结算,可能导致存货中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出现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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