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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子公司远洋翔瑞破产清算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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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智慧财经网获悉,田中精机(300461.SZ)发布公告称,2020年07月20日,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粤03破申385号的《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及听证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嘉兴傲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林实业”或“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或“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远洋翔瑞进行破产清算。

田中精机表示,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远洋翔瑞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的基本情况

2020年07月20日,田中精机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粤03破申385号的《通知书》及听证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嘉兴傲林实业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远洋翔瑞进行破产清算。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傲林实业提出的对公司子公司远洋翔瑞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申请登记(案号:(2020)粤03破申385号),通知于2020年08月10日进行听证调查。

为清偿田中精机的债权,维护田中精机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年04月0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田中精机、竹田享司、竹田周司、钱承林、藤野康成签订了《债务延期及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田中精机将被申请人的债务延期至2020年04月30日,同时申请人、竹田享司、竹田周司、钱承林、藤野康成对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确保田中精机的债权得以实现。

2020年04月30日,被申请人依然无法及时清偿田中精机的到期债务。2020年05月06日,田中精机向申请人发出还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06月12日,申请人共计替被申请人还款人民币135,363,071.82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现在并无现金流可供清偿债务,相关执行案件中被申请人也并没有足额的可供执行财产。因此,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的规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入进行破产清算,维护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田中精机表示,鉴于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自2019年1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目前,远洋翔瑞仍处于失控状态,公司财务部也未收到远洋翔瑞2020年1-6月的相关财务资料。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破产申请,远洋翔瑞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对远洋翔瑞的控制权不产生变化,远洋翔瑞依旧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账面对远洋翔瑞的股权投资余额为1,251.93万元;确认龚伦勇、彭君业绩索赔金额中按其持有远洋翔瑞35%的股权公允价值计量的余额796.68万元,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上两项资产余额合计2,048.61万元;受远洋翔瑞可能进入破产程序的影响,公司预计上述两项金融资产存在公允价值全额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外,公司对远洋翔瑞的债权709.64万元已由傲林实业及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钱承林、藤野康成提供担保,并且担保人预计最迟于2020年12月31日前能将全部本息归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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