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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拟在海珠区投资建设“丸美总部”,总投资约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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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智慧财经网获悉,丸美股份(603983.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意向书》,拟在海珠区投资建设“丸美总部”,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元人民币。

丸美股份表示,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已经不能满足公司长期、扩张发展需求,总部大厦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在硬件基础设施上得到明显的提高,满足公司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运营管理的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下属分支机构集中办公、集约资源、提高效率,提高企业功能和形象。

丸美总部大厦建成后,将成为公司战略据点,成为公司发挥总部集群效益,制定发展战略、指挥调度的“大脑”,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丸美总部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投资建设丸美总部,将承载公司总部、数字中心、国际品牌中心、新营销中心、新零售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功能

3、项目用地及取得方式:乙方拟通过乙方在海珠区注册的全资独立法人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地块(项目地块规划指标以广州市政府批准为准,实际面积、位置以及范围等以乙方实际竞得土地并依法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4、项目实施主体:乙方及乙方二级子公司

5、项目建设期: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建成使用,最终以竞得人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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