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东方能源副总经理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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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智慧财经网获悉,东方能源(000958.SZ)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梁炜于6月9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梁炜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此前东方能源收到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60.00万元。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375.09万元,与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金额差异达108,415.09万元,且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0年5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19年你公司收购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100%股权,重组双方均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业绩预告和年报数据的差异系因会计处理不同,因约定重组过渡期损益归交易对方,业绩预告将资本控股在过渡期间实现的损益列入“少数股东损益”,而年报将该项损益列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深交所指出,尽管东方能源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时提示了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事项,但公司仍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