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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ST贵人被诉索要775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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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贵人(603555.SH)涉及诉讼公告。

由于流动性紧张,*ST贵人未能按时支付各家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公司在各家银行的贷款本金合计14.10亿元已全部逾期。

近期,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由于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申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被告一: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三、四:贵人鸟(厦门)有限公司、林天福、林锦治

诉讼请求:

①判令被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清偿《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所欠贷款本金7499万元及计算至2020年7月21日的利息249.57万元及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利。

②判令被告一贵人鸟股份公司立即偿付原告因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暂计2.60万元。以上款项暂计7751.17万元。

③判令被告二贵人鸟(厦门)有限公司、被告三林天福对上述所列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四林锦治在与被告三林天福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所列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均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ST贵人表示本: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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