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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拟吸收合并新沂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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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智慧财经网获悉,高能环境(603588.SH)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高能”)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为拓展江苏地区项目,公司于2017年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沂能源。2019年公司作为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目前,上述项目由新沂高能负责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新沂能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沂能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新沂高能依法继承。

(二)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高能环境称,根据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需要实施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新沂高能、新沂能源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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