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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作为共同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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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新海(002089.SZ)发布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显示,ST新海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由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783执4223号《执行裁定书》,随后,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名单还有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T新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要原因:因其所涉案件为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项,ST新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ST新海作为共同被告,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ST新海表示,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经查,ST新海、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事项于2019年7月5日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783民初6525号《民事调解书》,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的原因是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目前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正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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