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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合同纠纷,澄星股份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持4980万股被司法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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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澄星股份(600078.SH)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0年8月14日,澄星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共被轮候冻结49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29.15%,占公司总股本7.51%,冻结起始日是2020年8月14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经澄星股份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询证,冻结原因如下:申请人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澄星集团存在合同纠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受理上述合同纠纷,并分别作出了(2020)浙0212民初7207号、(2020)苏01民初2023号民事裁定书,因上述案件保全需要,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将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

截止本公告日,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71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71亿股(含本次轮候冻结股数在内),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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