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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案,*ST仁智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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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仁智(002629.SZ)因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近日,公司收到了民事判决书,广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1,800元,由原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中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最高级人民法院。

*ST仁智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暂无法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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