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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业绩保持优良 券商看好板块后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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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利好,保险股迎大涨。”6月1日,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赵湘怀发布了这一非银金融行业周报。

5月29日,在财政部发布《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18%可税前扣除后,保险股应声上涨。“这个消息出来后,保险圈都在转发,利好。”一位保险机构人士评价称。

在过去的一周,上证综指上涨1.6%,深证成指上涨1.7%,非银金融指数上涨2.0%,其中保险指数上涨3.4%,券商指数上涨0.6%,多元金融指数上涨0.1%。

保险业业绩保持优良,加上税收政策的“大礼包”,不少券商纷纷表示继续看好板块后续表现。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1-4月保险业经营数据显示,保险业原保费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

“开门红”喧闹退去后

上市保险公司是保险业的“领头羊”。银保监会公布的1-4月保险业经营数据显示,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其中,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52万亿元,同比增近17%;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888亿元,同比增长约7%。

这一时段正是保险业“开门红”的关键时期。1-4月,中国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2949亿元、平安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2426亿元、太保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28亿元、人保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26亿元、太平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687亿元、新华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6.88%、8.36%、4.76%、5.91%、5.83%、9.61%。

不过,从4月开始,“开门红”的喧闹逐渐退去。从4月单月数据看,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人保寿险同比增速分别为10.00%、13.00%、10.37%、7.13%;而中国人寿和太平人寿则分别为-30.78%、-18.03%。

其中,一季度同比增速11.9%的中国人寿表现有些出乎意料。不过,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可能是主要调整产品结构所致,这种节奏要根据市场变化调整。”

中国人寿总裁苏恒轩此前公开表示,中国人寿不能不讲市场份额,但也不能唯市场份额,关键要看市场份额是如何获取的,是不是可持续的。在发展上,中国人寿坚持价值和规模的有机统一,大力推进效益业务上规模,规模业务提效益。“从公司今年一季度的发展情况来看,这一策略是符合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的。”

赵湘怀认为,4月为寿险业调整期,一季度结束后保险公司进行代理人队伍考核和清虚,导致4月寿险保费增速环比略有放缓。随着保险公司加强代理人队伍考核及培训,以及持续聚焦保障型产品,预计二季度寿险保费维持稳定增长,结构优化推动价值率持续提升。

数据显示,1-4月,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和太平财险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01亿元、890亿元、457亿元和89亿元,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17.6%、8.5%、11.7%和8.5%。

赵湘怀表示,4月产险保费增速分化,其中平安产险4月车险保费增速维持在11%,非车险增速下降至-16%及意外与健康保险增速下降至29%,是平安产险整体保费增速放缓的主因。

赵湘怀续称,预计随着商车费改持续推进以及新车销量下滑,续保及转保将是维持车险保费增速的重要因素。随着报行合一持续推进,车险费用率有望下降并带动有效税率下降,提振车险盈利性。

中小险企减税“大礼包”

在保险业业绩保持优良的同时,更是迎来了税收政策的“大礼包”。5月29日,财政部税政司发布《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对比发现,产险手续扣除比例由过去的15%变为18%,提高3个百分点;寿险手续费扣除比例由10%提升到18%,提高8个百分点,即本次政策调整后,产险和寿险执行统一手续费扣除比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指出,该政策调整适应了保险业经营特点,在人寿保险转型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减轻了保险企业的税收负担。

朱俊生用一组数据加以说明,近年来,寿险业开始转型,期交业务不断增加,手续费及佣金的支出水平不断提升,寿险业2015、2016、2017、2018年三季度末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为1491亿元、2386亿元、3158.19亿元和2666.72亿元,占当年保费收入减去退保金的比例分别为12.68%、14.43%、15.85%和17.18%,造成寿险业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调增455.9亿元、854亿元、1166.03亿元和1114.89亿元。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险市场、尤其是车险市场的手续费水平也不断提高。财产险行业2018年三季度末手续费纳税调整占利润总额29.41%,不考虑其他因素,利润总额的54.41%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此背景下,“新政策分别提高了产寿险业限额扣除比例,并允许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大大减轻了保险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朱俊生坦言。

朱俊生进一步指出,中小保险企业降低税负的效应将尤为明显。例如,某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主要通过经纪代理渠道发展长期期交健康险业务,在保单存续期间,平均年化手续费及佣金成本约为7%-10%,但实际支出集中在前三年,造成前期支付的大部分手续费及佣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作纳税调增处理。2018年,该公司实现保费收入5.2亿元,需列支手续费及佣金3.5亿元,税前利润为-0.7亿元,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一项就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近3亿元,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影响并抵亏后,应纳税所得额约为2亿元,约需缴纳近50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按照原来的税前扣除政策,如果该公司继续发展长期保障型健康险业务,未来两到三年内,公司将在亏损的情况下支付所得税数亿元,并造成偿付能力大幅下降,难以持续经营。按照新政策,该公司2018年所得税将减少1000万元以上,且可递延纳税4300万元以上,税收负担大为减轻。

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表示,若按保险企业2018年年度数据测算,估计行业全年少交税至少400亿元。

不仅如此,根据光大证券的测算,税收抵扣限额提升,对于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的2018年净利润提振幅度分别为43%、24%、23%、19%、10%,对于2018年各公司内含价值的提振幅度分别为0.6%、1.3%、1.0%、1.4%、1.0%。

利好不止于此。此前市场有消息称,监管部门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科创板投资,保险资金可按现行规则通过新股配售、战略增发、场内交易等方式进行投资,但具体细则还未出台。

赵湘怀认为,科创板是我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保险资金作为长期稳定资金,在支持企业长期发展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积极参与科创板投资可拓宽险资投资标的选择,使保险资金享受优质企业成长带来的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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