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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珠海市社保缴费新标准 详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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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的朋友们注意了!2018年度珠海市社保缴费迎来了新的标准!那么今年7月1日至来年6月30日要缴多少社保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珠海市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缴费基数将有所调整。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公布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这是缴费基数的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限。

记者了解到,我市此次调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类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五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上限是20004元,下限3100元。

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限按2017年本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3,为20004元,下限按2017年本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的60%,为4001元。

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按本市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1元/月计算),为20253元,下限按照市人社部门最新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大家要注意的是,2018年7月1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720元/月。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下限按照市人社部门最新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小编特意整理成表格:

上下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下限 3100元/月 1720元/月 1720元/月 4001元/月
上限 20004元/月 无上限(按实际收入申报) 20253元/月 20004元/月

珠海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用人单位和职工)

珠海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多知一点点:珠海户籍人员社保补缴?

珠海人社局:如您存在因单位原因(如应参未参)导致您无法正常参保的,您可填写《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请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缴费方式为单位托收方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关系审查意见书》或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b.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 c.法院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到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应参保而未参保申请补缴(欠费补缴的需咨询地税部门,咨询电话12366-2)。如您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则无法申请补缴了。如不能补缴参保年限中断后再参保会跟之前参保的年限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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