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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理财注意金融机构限定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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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要尽早”,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市民春节前打理短期闲置资金。本市银行理财经理杨洋提示,市民此时购买理财产品,要特别注意金融机构限定的有效申购截止日、理财起息日等时间点,以免错失长假期间的投资收益。

对于闲置的短期资金,不少市民会用来申购不同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春节前,各基金公司会发布暂定申购货币基金的公告,明确规定申购货币基金的有效截止时间。根据以往的经验,要想享受今年春节前的理财收益,有效申购货币基金的最后期限应该是2月12日15时之前。建议打算申购货币基金的市民一定要提前操作。

在银行推出的产品中,也有类似货币基金的短期理财品种。投资这些品种具有起点较低、随用随取、收益较高等特点。在购买这类产品时,同样也要注意银行规定的起息日。

如果市民在春节前持有高于五万元的较大量现金,希望购买银行或者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理财产品,就要关注这些理财产品涉及的两个时间点,即发行截止日和起息日,这些信息会在产品发行合同和公告中出现。如果发行截止日或者起息日是在春节长假后,且不属于热销产品,那么市民可以先把资金投资于其他短期理财产品,在发行截止日之前甚至当日再购买心仪的理财品种,这样就相当于“多赚”了至少7天的长假投资收益。

此外,市民还可以参与银行的1天、7天通知存款业务。虽然这类理财收益低于前述的理财产品,但收益率仍远高于活期利率,不失为一种“收益弥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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