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收《应诉通知书》,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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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新潮能源(600777.SH)涉及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鲁0612民初1991号、《应诉通知书》(2020)鲁0612民初1993号。诉讼事实、理由、请求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纠纷事项
1、诉讼事实及理由
2020年4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认为决议内容违法,侵害了其法定股东权利。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确认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无效;
(2)请求判令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纠纷事项
1、诉讼事实及理由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0年5月6日发布《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金志昌盛认为,公司违反了股东大会法定程序和表决方式。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请求判令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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