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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和质押,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股份数11.52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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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新湖中宝(600208.SH)于2020年7月28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

一、黄伟本次解质押股份1.05亿股,占公司股份的1.22%,解质时间是2020年7月27日;

二、黄伟本次股份质押1.17亿股,质押起始日是2020年7月27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6%。

报告显示,黄伟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11.52股,占黄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0%。

控股股东黄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83630.8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7.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73%,对应融资余额21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

1.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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