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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未按期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被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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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恒泰艾普(300157.SZ)近日收到仲裁通知,据悉,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诉求为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及逾期付款损失等。具体情况如下:

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被申请人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申请人二: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主要内容为:

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其中股权回购价款本金42000万元,股权回购价款收益暂计至2020年6月8日合计为7246.55万元;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0年6月8日为108.66万元;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万元;

4、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在第2、3项仲裁请求中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请求裁令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

三、本次仲裁的起因和背景

2018年11月8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恒泰艾普以及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恒泰艾普向中关村并购母基金转让其持有新锦化公司的35%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亿元。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之约定,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于2018年11月9日向恒泰艾普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52亿元,于2019年3月22日向恒泰艾普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68亿元。

同日,恒泰艾普、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以及新锦化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第1.2条约定,自新锦化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有权在任一时点选择:2)要求恒泰艾普以现金方式回购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有的新锦化公司少数股权,回购金额应保证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的收益不低于单利年化12%。为实现上述回购权,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有权向新锦化公司或恒泰艾普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新锦化公司或恒泰艾普按照上述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确定的价格购买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有的新锦化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新锦化公司或恒泰艾普有义务在收到前述通知后的九十日内按照本条确定的价格向中关村并购母基金购买届时其持有的新锦化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并支付对价。

协议签订后,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依约支付了4.2亿元的股权转让款。2019年5月27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登记成为新锦化公司的股东。

2020年2月25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向恒泰艾普发出《关于要求贵司回购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以下简称“回购通知”),要求恒泰艾普以现金方式回购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有的新锦化公司全部股权。

截至目前,回购通知已届九十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认为恒泰艾普未按期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因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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