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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0日股价低于面值,*ST银鸽触发终止上市遭上交所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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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银鸽(600069.SH)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6月10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0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规定,公司股票因第14.3.1条规定情形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2020年6月9日,*ST银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93号。

深交所将在此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上交所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智慧财经网了解到,*ST银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目前仍在调查过程中。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包括年审会计师在担保披露的充分性和合规性、大宗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与相应款项的可回收性、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与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诉讼等方面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为银鸽集团6.99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存在违规,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0年6月6日,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的问询函。在公司开展的大宗贸易业务中,会计师指出下游交易对手之间存在管理人员交叉等情况;且其无法就大宗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交易对手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以及相应款项的范围、可回收性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2020年6月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风险。2019年4月4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股股份已被相关法院三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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