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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ST德奥危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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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资本邦获悉,*ST德奥(002260.SZ)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

由于公司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股票名称仍为“*ST德奥”,股票代码仍为“002260”。

资本邦了解到,2019年7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披露了债权人张小东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相关事宜。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送达的(2019)粤06破申30-9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粤06破申30-1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张小东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

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请,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员工稳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生产经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工作。同时,公司加紧配合管理人着手开展债权申报工作(30天),在债权申报期届满后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股东)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尽早消除司法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措施,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9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了重整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出资人组(股东)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出资人组(股东)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结合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股东质押、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深交所对以下事项表示关注:

1、年度报告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提供必要人员支持,密切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同时,提醒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职工作,克服困难,创新审计方式、创造条件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抓紧推进审计工作。

2、关于终止上市风险及年末突击交易。

(1)公司因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截至2019年9月30日末,公司净资产仍为负,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2019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接受少数股东资产赠与、公司获得债权人债务豁免等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现金及部分房产无偿赠与伊立浦工贸,其中现金1,000万元,房产评估值为1.73亿元,并豁免公司900万元债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瀚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豁免你公司债务合计1.57亿元。相关事项预计增加上市公司2019年净资产3.4亿元,可能使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由负转正。年审会计师高度关注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合规性及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3、关于年报延期的原因。根据年报延期公告,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原因包括子公司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审计工作、司法重整进度受疫情影响进度有所延迟。要求公司说明:

(1)公司称重要子公司蓝海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香港,受疫情影响年审会计师无法前往香港开展审计工作。请结合香港疫情防控规定,说明年审会计师无法前往香港的合理性、审计进度受限的具体情况、预计可开展审计工作的时间,并就相关事项提供证明文件。

(2)公司称,受疫情影响重整审核进展延迟,对2019年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要求公司具体说明疫情对重整进度审核的具体影响,重整计划的具体时间安排,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因无法按计划完成重整事项而导致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充分评估并披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获得受理对2019年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的影响。

4、关于海外业务收入真实性。根据公告,公司位于香港的子公司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销售收入为2.75亿元,占合并报表比例为59%,相关客户均来源于海外疫情影响严重的美国、日本、欧洲等地区。要求年审会计师充分说明为保证海外收入真实性及可能出现的舞弊风险所采取的审计应对措施。

5、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15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经营。请年审会计师高度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高比例质押及被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股份6,538.77万股,相关股份已全部被冻结,累计质押股份6,483.6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要求公司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7、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公司2018年披露的《关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因债务逾期,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今尚未消除影响。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相关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充分提示风险。要求公司年审会计师充分关注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2019年财务报告的影响。

8、关于流动性风险。截至2019年9月30日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500万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68亿元,合计逾5,900万元债务已被债权人提起诉讼,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覆盖债务余额。要求年审会计师充分评估债务逾期、诉讼事项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的影响,以及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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