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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全资子公司华宇园林起诉咸阳高科,索要欠付工程款6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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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智慧财经网获悉,丽鹏股份(002374.SZ)全资子公司的重大诉讼。

丽鹏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原告”)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4年9月,华宇园林与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高科”或“被告一”)签订了《咸阳两寺渡公园B、C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15年5月,双方又签订了《咸阳两寺渡公园D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包咸阳两寺渡公园C、D标段工程,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C标段暂定价为2346.79万元,D标段暂定价为2504.19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并施工完成后,于2016年6月向被告一交付使用,被告一未进行竣工结算。原告于2017年11月将工程结算书报被告一结算报审,报审的咸阳两寺渡C、D标段工程款合计6468.37万元。被告一于2019年4月支付500万元款项,先行扣减欠付工程利息后,截至2020年7月19日仍欠付工程款6468.37万元及利息777.04万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另被告二咸阳融创丽彩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应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华宇园林已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丽鹏股份对此表示: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该诉讼案对丽鹏股份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判决公司胜诉,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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