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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披露信息不及时,凯发电气收到创业板管理部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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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智慧财经网获悉,凯发电气(300407.SZ)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凯发电气2019年度累计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983.39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3%,但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4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6条、第11.11.6条的规定。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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