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51人实施股权激励,是否存利益输送?星徽精密收到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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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星徽精密(300464.SZ)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
2020年8月21日,星徽精密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公告,拟授予5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1457万股,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13%,其中1名激励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泽宝技术财务总监,其他50名激励对象为泽宝技术核心管理、技术及业务人员。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相关事项表示关注,要求星徽精密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星徽精密于2018年12月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显示,因本次交易筹划阶段标的公司尚有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确定以泽宝技术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加上当年股份支付金额作为承诺净利润的计算口径。2020年度为泽宝技术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承诺利润为1.9亿元。
(1)要求说明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费用的会计核算主体,并说明泽宝技术各年预计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情况。
(2)要求说明泽宝技术2020年业绩承诺计算口径,是否会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及剔除依据,与星徽精密2018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确定的业绩承诺计算口径是否一致。要求重组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草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泽宝技术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过程为经审计的净利润加上本次及泽宝技术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并扣除投资收益影响,2020年度考核目标为调整后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1)要求说明泽宝技术目前存在的其他激励计划情况及预计未来将发生的费用金额情况。
(2)要求结合泽宝技术最近一期业绩情况及本年度预计需剔除的费用情况,充分说明在2020年8月下旬推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以2020年度为首个考核年度能否起到激励员工提升业绩的作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所设定的考核指标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3)根据重组报告书,若泽宝技术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则将超额部分的35%奖励给业绩承诺期满时还继续留任在泽宝技术的管理层人员。要求说明截至目前留任的管理人员名单,超额奖励如何在在留任人员中如何分配,留任人员是否在本次股权激励的范围之内,2020年度是否存在对同一人员重复激励情形,如存在,要求结合该员工的贡献情况、以往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承诺利润充分论证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3.根据草案,当本次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泽宝技术的利润,要求说明当激励对象如不再在泽宝技术任职但仍在公司或公司其他子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激励计划规定程序进行的原因及合理性,能否起到激励员工提高泽宝技术业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