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上半年净利同比减少65.47% 控股子公司东莞航盛还因相关债务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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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智慧财经网获悉,广信材料(300537.SZ)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广信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9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78%;归母净利润180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47%;上半年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948.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1.86%。
广信材料表示: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行业上下游复工时间延迟和各地隔离政策限制对公司上半年度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冲击,导致公司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广信材料一直致力于专用油墨、专用涂料等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高性能专用油墨、专用涂料的自主研发能力,是国内领先的专用油墨、专用涂料制造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PCB、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精密金属加工等领域。
广信材料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近日,广信材料收到控股子公司东莞航盛通知,因深圳沃特玛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与东莞航盛相关债务有新的主张,深圳沃特玛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日期为2020年6月,近日公司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案件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起诉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案。
1、原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2、被告一: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二: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3、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撤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被告一、被告二《三方协议》中被告二对被告一1529.12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行为;判令《三方协议》中以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享有的债权1529.12万元与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负有的相关债务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行为无效;
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起诉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案。
1、原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2、被告一: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二: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3、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撤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被告一、被告二《三方协议》中被告二对被告一240.65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行为;判令《三方协议》中以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享有的债权240.65万元与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负有的相关债务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行为无效;
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三: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起诉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案
1、原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2、被告一: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二: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3、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撤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被告一、被告二《三方协议》中被告二对被告一3552.45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行为;判令《三方协议》中以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享有的债权3552.45万元与被告一对深圳沃特玛公司负有的相关债务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行为无效;
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