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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ST兆新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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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兆新(002256.SZ)公告称,于近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被卖出,卖出后陈永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94,406,779股减少为490,406,779股,持股比例由26.26%降低至26.05%。上述事项基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执19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通过强制拍卖、变卖方式以清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债务。

*ST兆新称:

1、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陈永弟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持有公司股份490,406,779股,其中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轮候冻结股数为3,995,037,0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4.64%。陈永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但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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