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相关资产暂时无法处置,相关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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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康得(002450.SZ)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及的苏州银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6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暂时无法处置或不宜处置,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ST康得表示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0)苏0582执6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的要求,本次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