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保险公司三道防线治规范助力与国际理念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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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昨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合规管理,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
《征求意见稿》对合规人员配备提出更详细的要求,要求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总公司专职合规人员数量不少于本级机构工作人员人数的3%;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人员数量、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专职合规人员。省级分公司专职合规人员的数量不少于两名,中心支公司专职合规人员的数量不少于一名。此外,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应当为各部门配备兼职合规人员。兼职合规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合规管理,并配合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工作。
今年5月12日,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位外资保险公司合规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比旧的合规管理办法,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合规人员人数有了具体的要求,并加入了对合规人员承担责任和激励措施的规定,而新增的“三道防线”也充分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理念。
●第一道防线,是保险公司各部门和业务单位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其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职做好合规管理,兼职合规人员协助负责人进行合规管理。
同时,保险公司各部门应当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管控,定期进行合规自查,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者风险点,支持并配合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的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二道防线,是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合规管理部门应当确保合规独立性的要求,独立于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并向公司各部门、业务单位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业务单位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道防线,是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独立审计。
保险公司应当在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建立明确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束后,应当将审计情况和结论通报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合规风险的监测情况主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