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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刚石(300064.SZ)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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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智慧财经网获悉,豫金刚石(300064.SZ)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

公告披露了公司陷入的诉讼案件中有新进展的两起诉讼案的进展情况,以及一起新增诉讼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事项进展

1、2018年10月5日,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与冯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工程中心将持有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65%的股权作价3,250,000元转让给冯磊,冯磊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协议签订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已修改股东名册,冯磊已任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职,但截至目前冯磊仍未按照约定向工程中心支付转让价款,工程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冯磊向工程中心支付股权转让款3,250,000元;2、判令冯磊赔偿工程中心损失97,500元;3、判令冯磊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

案件进展:法院裁定撤诉。

2、2017年8月4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与公司签订《直流电源(含水冷电缆)样机试用协议书》,协议总金额1,300,000元。协议约定英杰电气向公司提供产品样机的试用期为90个工作日,自公司收到英杰电气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公司有权退货,试用期满公司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试用协议总金额的90%,剩余试用协议总金额的10%为期限一年的质保金。试用期满若有异议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如公司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签收标的物,试用期截止于2018年3月8日。因公司未提出书面异议且质保期届满,公司拖延货款,英杰电气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给付所欠英杰电气货款1,300,000元;2、赔偿英杰电气未支付货款截止清偿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141,266.67元;3、本案所有的诉讼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案件进展:尚未开庭

新增诉讼情况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12月4日签订《供销合同》,约定洛阳启明从洛阳金鹭处购买合金顶锤,交货地点为郑州华晶;对应上述供销合同,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和郑州华晶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1月14日、12月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洛阳启明在供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足额向洛阳金鹭支付货款,由郑州华晶代为向洛阳金鹭支付。后因洛阳启明拖延支付货款,郑州华晶未按照协议约定代为支付货款,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洛阳启明支付剩余货款14,264,000元,违约金4,208,000元,以及因违约行为给洛阳金鹭造成的损失;2、请求判令郑州华晶对第一项诉讼请求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全部由洛阳启明和郑州华晶承担。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豫金刚石目前共涉及49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420,883.66万元,其中豫金刚石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45项,案件金额约397,841.40万元;豫金刚石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4项,案件金额约23,04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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