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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收年报问询函:第二季度业绩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季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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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智慧财经网获悉,齐心集团(002301.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年报问询函。深交所在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一至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75亿元、15.88亿元、16.86亿元和16.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0.39亿元、1.01亿元、0.43亿元和0.4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0.35亿元、0.88亿元、0.38亿元和0.5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85亿元、7.54亿元、1.20亿元和3.88亿元。公司说明第二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和现金净流量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季度的原因。

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5.75亿元,占总资产的45.39%;有息负债余额为18.91亿元,占总资产的24.01%;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金额为1.28亿元,同比增长73.21%,占营业利润的47.06%。

(1)结合公司资金需求、负债成本、货币资金收益、银行授信等情况,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较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利息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的账户,以及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关联方或其他方占用的情形。

(3)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有美元0.96亿,折合人民币6.71亿元,占期末货币资金的18.77%。结合公司开展境外业务情况、占比,说明公司存在大量美元货币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货币资金真实性与上述事项进行核查与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2亿元、9.78亿元、19.2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46、6.06、4.13。

(1)结合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具体分析应收账款逐年增长,同时周转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收款困难的情形。

(2)2020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称目前B2B大客户主要为央企和金融机构、军队、政府部门等,此类客户应收账款风险可控,公司对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方法和比例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根据年报,公司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应收B2B全国大客户款项和应收其他客户款项。说明两项组合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组内客户历史回款情况说明两项分组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的依据及合理性。

(3)说明2019年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交易时间、交易内容、支付安排等。

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与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2.48亿元,其中产成品为2.05亿元,占比82.66%,本期公司就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155.74万元,计提比例为0.76%。公司说明产成品的具体内容、占比较高的原因,以及对其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应收利息余额为0.31亿元,同比增长104.91%。说明应收利息的具体内容以及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6、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0.86亿元。补充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1.45亿元,同比增长49.32%。其中,内部研发软件新增0.27亿元,在建工程转入0.40亿元。说明上述新增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与确认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8、报告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为1,536.81万元;报告期内,新增内部开发支出5,057.64万元,确认无形资产3,128.3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605.12万元。详细说明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资本化与费用话的具体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9、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余额为8.3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就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按照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要求,补充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等信息。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商誉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与发表明确意见。

10、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6.98亿元,同比增长77.95%;应付账款16.28亿元,同比增长68.04%。补充披露前五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象的名称、具体金额、交易信息等内容,并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11、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1.22亿元,同比增长110.76%。结合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情况等说明公司应交税费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亿元,同比增长41.03%。其中B2B业务实现收入56.81亿元,同比增长64.37%。补充披露报告期内B2B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等,并对比去年同期客户情况,说明本年度上述业务增长较大的原因。

13、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60.71%。结合相关本金及利率的实际情况,说明利息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对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合规性,以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1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29亿元。说明上述收益的具体情况、确认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1.52亿元,同比增长59.09%,其中22.64亿元属于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而现金流量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公司结合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具体情况,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并结合收入与信用政策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长的原因。另外,年报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未就净额法作出说明,补充披露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6、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13亿元,同比增长56.41%,其中收到质押存款18.12亿元,同比增长295.7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27亿元,同比增长85.08%,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78亿元,同比增长150.03%。公司补充说明: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收到收到质押存款18.12亿元的具体内容、产生原因、资金来源等。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78亿元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产生时间、产生原因、债权人、公司是否就有关借款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7、公司近年的第一大供应商为关联方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诺”),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向其采购6.25亿元、5.25亿元、4.38亿元和3.15亿元,占公司当年采购总额的27.57%、21.48%、12.63%和6.81%,公司对新海诺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分别为0.44亿元、1.01亿元、1.11亿元和0.38亿元。公司说明上述关联方采购的具体内容,以及采购金额与预付款金额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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