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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友好协商,*ST蓝丰控股股东与各方解除控制权转让系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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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蓝丰(002513.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解除控制权转让系列协议事项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ST蓝丰接到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的通知,苏化集团、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陕核集团”)、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核投资”)经友好协商,决定将解除于2018年12月24日签署的关于转让蓝丰生化股份的系列协议及2019年3月19日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和中陕核集团、金核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系列文件,约定引进中陕核对蓝丰生化进行重组,旨在改善其企业治理结构和现金流状况,解决其债务问题。自2018年12月以来,双方进行多次商谈推动,现因各种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上述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公告后的7日内,各方对金核投资的名义开立,并由中陕核、金核投资与苏化集团共管的账户(账号1:【工行徐州新沂支行营业部1106026119210265590】、账号2:【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511873047109】、账号3:【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总计35,000万元(大写:三亿伍仟万元)解除共管,与此同时,金核投资配合将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的61%股权解除质押。

2、协议第二条所述约定后,各方就系列协议及其解除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再无纠纷;如任何一方未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约定,视为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

公告显示,考虑到上市公司蓝丰生化与中陕核集团在产业合作的意愿和双方的资源优势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仍然希望在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签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陕核工业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积极发挥蓝丰生化和中陕核集团战略协同效应,利用中陕核旗下庞大的医院和医疗机构体系、完整的医药销售渠道体系,帮助蓝丰生化更好地拓展区域市场,提升销售额及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中陕核旗下的“一院一所六中心”以及利君集团、天谷生物,具备较强的医药研发实力,可以在药品研发上尤其是中药配方颗粒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开拓陕西区域市场。中陕核集团设立的康养中心将有助于蓝丰生化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主打拳头产品复方斑蝥胶囊、丹栀逍遥胶囊、盐酸多奈哌齐片等精神类和治疗老年痴呆症类药品的销售。

*ST蓝丰表示,双方约定原《合作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及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合作解除后对公司本期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会暂缓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变的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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