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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 需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及时归还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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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ST目药(600671.SH)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天目药业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决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俞连明、祝政、李祖岳、周亚敏、吴建刚:

浙江证监局发现天目药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18年3月,天目药业子公司黄山天目以员工个人名义向外部单位借入500万,并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二、2018年6月,天目药业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向天目药业子公司天目薄荷员工个人借款352万元,由天目药业提供担保。

三、2018年8月,长城集团分别向天目药业员工个人、黄山天目员工个人等两人借款,合计500万元,由天目药业提供担保。

四、2018年11月,天目药业关联方长城影视向天目薄荷员工个人、黄山天目员工个人、天目药业员工个人等三人借款,合计770万元,由天目药业提供担保。

五、2020年1月19日和1月22日天目药业分别向长城影视借出款项80万和190万元。

六、天目药业控股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2019年5-6月期间共向其少数股东(持股49%)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020万元,上述借款巳于2019年9月前归还。

上述事项均未履行审批程序、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赵锐勇对违规事项一负有责任,现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赵非凡对违规事项二、三、四、五、六负有责任,时任总经理祝政对违规事项一负有责任,时任总经理俞连明对违规事项二负有责任,现任总经理兼董祕李袓岳对违规事项三、四、五、六负有责任,时任财务总监周亚敏对违规事项一、二、三、四、六负有责任,时任董秘吴建刚对违规事项一、二、三、四负有责任。

浙江证监局对天目药业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天目药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应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及时归还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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