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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超华科技2019年报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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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智慧财经网获悉,超华科技(002288.SZ)收到年报问询函。深交所在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年报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事项引起民事赔偿诉讼,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与公司达成和解、调解及作出判决的案件900余件,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公司已累计支付股民和解或赔偿款合计8,942.59万元,其中2019年度支付5,874.26万元。根据已判决或和解协议,预计需要支付的和解或赔偿款金额850.89万元,公司已计入本期损益。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关于内部赔偿金额认定的意见,对截至2019年5月31日已作出一审判决的310名投资者要求公司承担的赔偿款合计2,691.74万元,由原任董事长梁健锋根据终审判决结果或调解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1)截至回函日公司对上述900余件案件的赔偿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赔偿金额及其占比、尚需赔偿金额及其占比。

(2)梁健锋上述赔偿责任的履行情况,要求公司结合其股权质押情况等核实梁健锋是否具备履行赔偿责任能力。

(3)上述诉讼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339.57万元,同比下降40.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5.49万元,同比下降90.24%,要求结合公司的产品销售情况和信用政策等具体说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以及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2,312.1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69.24%,形成原因为按权益法计算梅州客商银行投资收益。要求公司:

(1)结合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说明公司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2)结合投资收益性质、被投标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度、会计准则规定等,核实将上述投资收益归类为经常性损益的合理合规性,并说明该处理是否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正常盈利能力。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为14.0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60亿元,其中9,640.29万元货币资金权利受限。报告期内,利息费用为5,922.01万元,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为92.27%。要求公司:

(1)补充披露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公司流动负债偿还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逾期债务及占比。

(2)结合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和公司融资渠道,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要求充分提示风险。

(3)说明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7.4亿元,期初余额为6.14亿元,存货周转率为1.53,上年同期为2.10。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02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9.44万元。要求公司:

(1)结合公司各产品、销售量等情况说明存货增长的原因,是否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匹配,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风险。

(2)结合存货构成、性质特点、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结合销售合同价格变动、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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