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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托平台的五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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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出台,互联网信托业务创新被提上了日程,《意见》表示互联网信托由银监会负责监管。长期以来,信托以其兑付口碑和较高的收益,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首选。但其投资门槛最低100万,期限为2年的特点,将众多的普通投资者拒之门外。互联网介入信托行业有望改变信托长期以来被诟病的门槛高、流动性差的问题。然而,信托的私募属性、合格投资者限制与互联网金融的开发性、普惠性有着天生的矛盾,信托与互联网的整合道路势必要更为漫长和艰难。尽管如此,市场从从未停止对信托与互联网结合的探索。而目前探索的方向主要是针对解决信托流动性差、投资门槛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通过研究发现,目前互联网信托平台具体有以下几种模式:

模式一:二级市场流通平台

一些机构针对解决信托流动性问题,设计了信托转让流通平台。一般而言一份信托计划的期限是1-3年,一旦投资者选择购买信托产品,意味着持有至到期获取固定收益,未到期前转让变现较为困难。而二级市场流动平台着力构建一个开放、安全、便捷的中介信息平台,投资者在此平台上自由进行信托转让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模式二:线上网络销售渠道

此模式将信托销售渠道从线下搬到线上。它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通过开发移动APP等软件,让投资者可以从网上更加便捷的挑选信托产品,并在网上进行支付交易。然而这种模式,与“信托项目不能公开宣传”的监管要求相违背。此外,信托项目对融资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因此也不能完全模仿P2P,将融资方的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因此,该模式在实施起来还需要对相关的交易结构、合规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设计。

模式三:类P2B模式

类似于目前已有的P2B模式,信托公司也可以走线上线下结合的道路。信托公司构建一个类P2B平台,信托公司在线下对融资项目进行审核,风险控制;然后将融资标的的信息公示在网络平台上,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偏好对项目决定投资与否,直接在网上进行投资,而不需面签。有人将“P2B”称作互联网信托也有一定道理,因为信托未来的发展也可能循着这一模式进行。然而此模式涉及的合规问题较多,暂时还不能在信托领域进行开展。待相关法律文件落地后,此模式或将成为互联网信托转型的新方向。

模式四:团购信托

某些互联网平台将团购理念运用到信托产品销售中,实质是将信托产品进行拆分。若干个投资者共同认购一份信托,认购金额100元至几万元不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及起投金额较低,投资者众多,很快便能募集到100万甚至更高规模。但因其违反了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很快便被监管层叫停。此模式对降低信托投资门槛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此模式的发展依托于对合格投资者界定的调整。

模式五:受益权质押模式

此模式通过重新设计交易结构,也能让小金额资金享受到较高的信托收益。与团购信托不同的是,这种模式并不会拆分信托份额,而是通过质押信托受益权进行融资,将信托资产作为增信手段。此模式有效规避了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但此模式本质上也是将信托产品进行拆分,投资者仍然会面临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托项目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经过梳理格上理财发现,目前市场上运作互联网信托业务的大部分都是第三方金融或互联网公司。然而,第三方公司因其自身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缺乏专业性等原因,在拓展互联网信托业务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

因此,格上理财建议,在互联网大趋势下,信托公司应当结合自身优势以及在信托领域的专业性,积极充当主力军角色。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打造互联网信托平台一方面可以增进其与客户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产品流动转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改善升级其业务体系,实现信托公司转型升级。另外,社会其他部门想要参与,可以围绕信托公司进行分工配合,共同谋划信托互联网化的道路。

从信托公司的角度来看,发挥主力军作用,首先应当正确认识互联网信托,厘清互联网与信托之间的关系,分析互联网给信托带来的好处和机会,在平衡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信托私募属性的基础上树立起积极的创新意识。其次,信托公司要积极主动探寻互联网转型道路,可以通过构建互联网平台、创新信托产品等方式进行尝试和突破。在平台构建方面,信托公司可自行搭建也可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方式构建。在产品创新方面,中信信托发布的互联网消费信托等产品是可借鉴的案例。最后,信托公司在互联网的大趋势下,要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积极做好人才储备,培养更多的互联网信托人才。

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三方金融机构通常具有的较高创新意识,但其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在开展互联网信托业务时但其应借助信托公司的规模优势和项目经验,与信托公司合作,共同发力互联网信托领域。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信托并不如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很容易与互联网结合,信托在发展互联网业务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限制。然而,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信托领域不能全盘否定或肯定,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兼顾市场需求和监管合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风险控制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并及时跟踪监控,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诊断早治疗,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非法募集资金,将投资者的资金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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